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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芝芝 | 6th Apr 2010 | 我的豹紋龜 | (181 Reads)

     這幾天復活節都是天陰陰且下著細雨,今天難得中午有少許太陽,我就帶豬MO到樓下平台散步。本來想帶牠到公園去,但我又懶惰,況且我怕人多會嚇壞牠,還是在沒有人的平台最好的了。

     可能長大了的關係,豬MO散步的步伐很快,好像很趕時間般,要拍牠的照片,其實很困難,因為牠喜歡突然轉彎,有時又突然因害怕而全縮進殼裏,所以我影相也要手快腳快哩!

     牠較上月又重了11克,真高興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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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芝芝 | 31st Mar 2010 | 生活點滴 | (38 Reads)

     在大圍的一個機構做義工已超過半年,在那裏認識了很多朋友,有年記相約的朋友,也有很多是很年輕的朋友,甚至是"90後"。除了一起為中心會員服務,我們間中也會約出來打波、食飯,也考慮安排一起看戲、唱K、行山、踏單車......節目真的十分精采,難得大家也熱烈參與,真的十分難得,也因此,我facebook的朋友名單亦在急增哩!

     經過一段日子,我好像學懂開放自己心中的包袱,整個人也變得輕鬆了。現在已很少不開心,甚至很少想起不開心的事,因為我的生活暫時也算多姿多采。我想,只要嘗試放開一切,光明的路就在前面,以往的事現在已成為我的回憶。

     當然,過了這一關,並不代表以後一切順利,但是,我想自己現在已變得比以前堅強,加上家人和朋友的關懷,將來的困難我應該可以應付的!

   


小芝芝 | 21st Mar 2010 | 我的豹紋龜 | (192 Reads)

  各位久候了,我很久沒在此報告豬Mo的最新狀況了,原來有不少網友也關心牠哩!所以,我今晚就一定要乖乖的張貼牠的最新相片,讓大家看看牠的風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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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芝芝 | 17th Mar 2010 | 生活點滴 | (108 Reads)

     近來的生活十分充實,彈琴、做義工、學網球、不斷約人打波,再加上工作,剩餘下來的時間真的很少。雖然精神上有時會覺得疲倦,但我暫時體力還可以應付,繼續下去啦!

     唯有這樣的生活,才令我充實不亂想,才令我開始找回自己真正的興趣,做回自己。我想,這是應該值得高興才是。


小芝芝 | 6th Mar 2010 | 生活點滴 | (38 Reads)

    回望過去一年,當時每天都覺得時鐘不會轉動,覺得時間過得實在很慢,很難熬,但現在看著日曆,已3月了,原來不知不覺已過了一年多,即刻嘆了口氣,不知為何自己總感到很無奈。

    在人的一生中,總有很多事情銘記於心,包括童年的經歷、開心的事、讀書考試的事....而這一次最傷害我的事,我相信我一世亦會記得。傷口好了又怎樣?記憶就是記憶,除非因意外失憶,否則這段記憶將一世伴隨。

     別人說真正復完,即使再觸及傷口亦會無痛無感覺,其實我不信,人是有思想的動物,腦筋不停轉動,想及以前總不多不少會惹起思緒,又怎會無感覺呢?....現時傷痛的感覺已減少,只剩下一絲絲的無奈,甚至是埋怨上天的安排,這其實都很正常。

   時間過去,人總要適應新的轉變,是被迫接受...所以才會無奈。重新上路是困難,但始終要嘗試。然而,不多不少,我的價值觀及對人的看法已轉變。人究竟是怎樣的動物?為何會突然變得可怕?為何人不可以簡單一點,滿足於現狀?

    我自問做人簡單,滿足現狀,不希望令別人不開心,只要求簡單平淡開心的生活,原來都很困難。看來,我真的不適合在這個地球上生存。



小芝芝 | 14th Feb 2010 | 我有野講 | (27 Reads)

有些人,為何不懂體諒別人?有些人,為何總是問這問那?別人不回答你,或不給你完滿的答案,你便說人家做人不圓滑,為甚麼?

坦白直率,不是藉口,即使你是多直率的人,說話前也總該想想別人,有甚麼話是不應該說、有哪些話可能別人不喜歡聽或不適合問的,不可以因為自己覺得事無不可對人言便亂說,期望別人也與你有同樣想法。

做人要明白,每人也有底線。講真,如果有人問及我的底線或私癮的東西,我也會不留情面的拒絕回答,即使你怪我做人不坦率、不圓滑也好。別人拒絕你,就是因為你不懂尊重別人,別人又怎會尊重你?!

但是,為何有些人總是不明白這個道理?

做人,為何不能夠簡單一點?為何有些人總喜歡知道別人的一切?我真的想不明白。

自己惹來的煩腦,請不要跟我說了,這是自討苦吃!




小芝芝 | 3rd Jan 2010 | 我有野講 | (35 Reads)

     早前發生了側田與曹格在街上打鬥的事件,昨天吳鎮宇為了護妻而涉嫌傷人,今早打開報章,又看見恭碩良在澳門,涉嫌因女友投訴遭醫生非禮而打傷醫生。

     看到這些報導,只會感到,人為何會這麼衝動?

     當然我會想,他們作為藝人,可能會把演藝事業中所扮演的一些角色融化入自己的生活之中,以為自己是電影中的惡棍、大佬等,在社會上只要惡便可以了。

     但是,他們有否想過,儘管他們是為了保護家人,但出手打人是犯法的,最終受傷害、受法律制裁的可能是自己,而並非對方。對方被打傷了,理直氣壯的以傷者的身份報警,到頭來自己卻遭殃了,這值得嗎?

     所謂EQ,就是控制自己情緒的能力。遇上多麼無賴的人,即使與對方針峰相對,保持冷靜的態度,不要胡說粗話、侮辱性的話,對方既會因為無法撩起事端而感到無癮,如遭對方辱罵,我們也可以報警說遭言語攻擊或感到生命受威脅。

    這便是我的立場,更遑論出手傷人,我真的沒有那麼蠢掉進壞人的圈套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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